2014年12月,大橫琴公司在香港成功發行15億人民幣債券,債券期限為3年,票面利率為4.75%。遵從債券條款約定,日前已經完成所有本息償還。
一、先行先試,引領橫琴金融創新
該筆債券創下了“兩個國內第一,一個省內第一”:是國內首個獲準赴香港發行的地方城投類企業債券,首家獲準赴境外發債的地方非上市企業,也是廣東省首家獲準赴港發行債券的地方企業。
發行時,面臨中國工商銀行同期以定息6%的利率發行120億元人民幣優先股的巨大市場壓力,以“橫琴”概念面世的人民幣債券仍贏得了國際投資者高度關注,獲得2倍超額認購。這表明了國際投資者對橫琴新區的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,反映了國際資本市場對大橫琴的公司治理、財務狀況、信用情況等綜合實力的高度認可。
“勇立潮頭唱大風”,項目不但在境外備受矚目,更載譽國內,引領了金融創新的新航向。2016年1月,該項目脫穎而出,膺選為廣東省自貿辦發布的廣東省自貿試驗區首批17個制度創新案例。2017年10月,新華社廣東分社在人民幣加入SDR一周年之際,重點采訪該項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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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產融結合,助力區域戰略發展
此次發行據國家發改委批復,所募集資金50%回流境內,用于橫琴口岸及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區工程建設。該工程總投資260億元,是廣東省重點項目,旨在打造“模式創新、通關便捷、設施齊備”的國內一流口岸,將為加強琴澳合作提供關鍵紐帶,促進澳門經濟多元化打下堅實基礎。“人民幣債券”資金的流入有力推動了項目前期建設,保障了口岸項目有序開展穩步推進。
為充分利用好募集資金,著力推動大橫琴公司融入國際化市場,促進橫琴與境外產業聯動。大橫琴公司與香港朝旭實業有限公司等進行合作,將留存境外的部分資金進行了保本債權資產投資,留存浦發香港分行及參與香港數碼港創投基金投資。這些舉措都進一步促進和深化了橫琴與香港及國際金融的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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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踐行契約,樹立國企誠信標桿
大橫琴公司嚴格遵從債券條款規定,每半年支付一次付息,債券存續期間共支付6次利息,并定期向受托人、投資者、香港聯交所提供年度審計報告、中期審閱報告等資料。提前與人民銀行廣州分行、珠海市分行、市外管局、商務局等主管單位溝通,確定資金出境額度,多渠道籌措資金,于本金到期前將本金全部歸還至指定賬戶。
“信譽是企業發展之魂”。大橫琴公司作為橫琴新區開發建設的重要力量,主動對接國內外市場,積極推進國際化發展戰略,創新融資手段,拓寬融資渠道。同時,更堅持踐行契約精神,按期付息,到期還本,樹立了國企的誠信標桿。
大橫琴公司本次履約償還15億元人民幣債券,不僅將增強國際投資者對橫琴新區以及大橫琴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,更為其他國企進一步積極探索更多資本市場融資方式開創了先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