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公安局日前制定出臺了《服務橫琴自貿片區建設十二條措施》,涵蓋行政審批、警務運行機制、風險防控管理等新措施,創新外國高層次人才停居留便利措施成為一大亮點。
“原來外國高層次人才可以在珠海申請1年的簽證或居留證件,現在期限延長至2—5年。”珠海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珠海將逐步推行外籍高層次人才分類管理、優先辦證服務等措施,創新外國高層次人才停居留管理。
此外,橫琴自貿片區企事業單位人員過境通行也將更加便利。入境便利化政策還對橫琴自貿片區的商務備案辦理作出了多個調整。其中,企事業單位首次辦理商務備案將不受上年度納稅額限制,而是實施按需報備制度;商務備案人員的社保繳費期限,也由目前需連續繳滿6個月調整為3個月;而科研機構的商務備案將不受納稅額限制,其科技人才可按需辦理港澳多次商務簽注。
珠海公安還出臺實施了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服務便利化政策,為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提前準備。6月,粵澳雙方正式簽署了《關于澳門機動車輛入出橫琴的協定》,相關政策將在年內落實。珠海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橫琴車管業務服務窗口將在今年10月啟用,在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政策正式實施后,將提供辦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的牌證等車管業務。